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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选拔2017年乌克兰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4 15:34:00
    根据乌方最新通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从甘肃省(区)高校补充选拔乌克兰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留学身份及留学期限:
1.攻读学士学位的本科生:60-72个月(含一年语言预科)。
2.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24-36个月(含一年语言预科)
3.访问学者:3-12个月
甘肃省可推荐11人,其中我校可推荐5人。
二、重点支持从事国别、区域研究及学习乌克兰语、航空航天、焊接、核能、材料科学等乌克兰优势专业的人员,不选拔学生赴国外学习俄语专业。
三、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将享受乌方提供的政府奖学金(免学费,提供少量的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委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补贴。乌克兰预科期间收取学费,由本人自理。
四、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甘肃省高校正式注册的在校生、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对独联体国家有一定了解。
2.类别条件
(1)攻读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应为在读本科一年级学生。
(2)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应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一年级学生。
(3)访问学者:应为各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
3.外语要求
(1)优先支持一外为俄语的申请人。
(2)支持一外为英语及其他语种的申请人。
(3)攻读学位人员赴国外后需参加各校组织的语言水平测试。未通过者,需进行一年语言预科学习,通过预科结业考试后方可进入专业学习;未通过者,原则上须回国,回原高校学习。
五、申报方式
下载填写《2017年赴独联体国家留学(访学)项目报名表》(见附件),于 3月30日前交至校本部逸夫科技馆国际合作处304室。
遴选后最终确定的推荐人于2017年4月1-5日登录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及对外联系材料。各项目选拔办法及提交对外联系材料的说明请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在项目检索中按国别检索.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931-2975129
  
 附件:2017年赴独联体国家留学(访学)项目报名表.doc   
 
 

                            国际合作处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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